i Love This Game —Trading Kobe Bryant?

Posted by winterbug | i Love This Game | Wednesday 17 October 2007 19:16:02
 
   
 

Kobe to Dallas, Chicago, Phoenix? Just not New York……

 

Lakers老闆Buss升起了Kobe交易案的旗幟。在他的言論中明確說明了Kobe並非是不可交換的球員(Buss:Kobe Not Untouchable)。現在不交易的原因,只是在等待一筆等值的交易。

 

 

什麼樣的交易,才會是是湖人老闆心中所認定的等值又等價的交易呢?這個問題的答案,是目前這些在追求Kobe的眾球隊所需要去找出來的了。之前我曾提過,放眼當今NBA球員中,能跟Kobe放在同一副天平上秤重的球員,屈指可數。倘若,最終的交易是以11對等交換,那這個被交換的球員不是L.James者流,要不就得是D.Wade層級。也就是說交易對象絕對是球隊中(聯盟裡)的看板球星。由此點來著眼,Lakers將會以Kobe一換多的方式,輔以長遠的角度來佈局,達到球隊升等,縮短重建期為考量下,取得最佳的交易方式。

 

假若,交易條件談不攏,湖人高層也可能會讓此案胎死腹中(至少在新球季),這時反而得讓Kobe自己去評量自身的處境,是再給Lakers一次機會,還是讓自己處於一種尷尬的局面,落入不知為誰而戰,為何而戰的疑惑中,長遠來看,這對湖人和Kobe而言,都不會是最好的結果。在Kobe目前與Lakers所簽訂的契約中是有一條“No-Traded Clause”,也就是Kobe具有絕對的否決權可以去決定他想去的球隊。而以Kobe本身是屬於那種很樂於享受在大城市與聚焦在鎂光燈下打球的球員。

因此,在綜合以上各點做出歸納後,檯面上有那幾支球隊資格,能夠符合Kobe的期望,夠格跟湖人談交易,看來數去,上得了天平秤量的也就那麼幾支球隊。

 

New York Knicks

不可否認,New York絕對會是非常適合Kobe展現球技的城市。但以目前Knicks的球員中,實在很難拿出可以滿足Lakers胃口的球員。加上即使Kobe加入目前的Knicks陣容,離冠軍之路程也不會比現在待在Lakers來得近些。因此,New York雖然是Kobe心嚮往之的城市,卻不會是當下Kobe的選擇,因為那離冠軍之路又更遠了些。

 

Chicago Bulls

目前,最有可能完成交易的對象是BullsChicago是全美數個大城中的一個,加上Bulls曾一位傳奇球星在此劃下歷史標竿,現下的Bulls更需要一位接棒的英雄人物,把Chicago帶回到榮耀之路。目前的Bulls陣容雖稱完整,但整隊所欠缺的就是像Kobe這類型,具有一擊必殺,關鍵時刻持住戰局的球員。現階段Bulls所開出的條件,實不能滿足湖人老闆(我猜應也有7分飽足感了),因為像Kobe這層級的球星交易案,可不是天天都有的。Bulls要嘛就有把妳最好的球員端上台,任Lakers挑選的心理準備。只不就得要維持目前陣容,賭一睹眼下隊中的這批新人是績優股,假以時日必能在NBA大鳴大放,把Bulls導向冠軍之路。

 

『百尺竿頭,更進一步』,Bulls高層也深知,這一步指的就是Kobe,因為你不能用眾多球員累加的能力去衡量Kobe的能力。這一點是Bulls所需要考量的,值不值得用半支以上球隊去換一個Kobe? 單在在這一點上,話題性就很有爭議了。

 

Houston Rockets

另外,我覺得Houston或許會是個不錯的選擇。姚11是不可交換的鐵柱,倘若有交易的可能性,T-mac絕對是必要條件之一,再打包一些後衛(SF 3)和選秀權或許足以構成等值的交易條件,唯一可能成為阻礙的原因是Lakers應該是更想把Kobe交易到東區去,減少仇人相見,分外眼紅,對陣殺翻老東家的窘況吧!另外,有一點值得整個NBA或是單就Kobe個人甚至其所代言之品牌去考量的點是,加入Rockets,有正向助於整個NBA對中國市場的行銷策略,Kobe個人的球星魅力與NBA的感染力亦將能夠隨著Kobe+姚11 強力行銷到廣大的中國市場,其所產生的商業利益與龐大商機,也是相當吸引人且十分巨觀的。

 

Rockets這一端來看,交易掉容易受傷的T-mac也不是件壞事,我相信Kobe會比T-mac更知曉如何去搭配姚11,發揮最大的威脅,我甚至相信兩者的結合,絕對有能力足以把Rockets推進到第二輪甚至是直指總冠軍都是很有可能的,因為由不得你不承認,Kobe就是那種因應大賽而生,因應關鍵時刻而存在的球員。理想是我期盼Kobe落腳Houston。實際上以目前Rockets的整軍備戰來看,這只能止於我的一種想像,離現實太遠!

 

陰謀論

Buss也不是一盞省油的燈,既然Kobe一直嚷著要轉隊,我現在把交易旗幟高高昇起,等著其他球隊來做買賣,整個交易條件是陽光般的攤在眾人的目光下,Buss也表現出一副就是要讓你自由飛翔的態勢,可是呢談來談去,條件怎麼橋都橋不攏,眼看著它攤在那快爛臭了。屆時你Kobe也不能說是我不肯交易,實在是對方擺明了看不起你Kobe,認為你Kobe不值得他們付出那麼大的代價,況且你還有“No-Traded Clause”權力,再怎麼看我這東家對你所都所為,算是做到仁至義盡了。

 

若事件真是如上面所演變,我想尷尬的不會是Lakers反而會是Kobe自己了,於是Kobe會想與其放著讓自己的名聲在那爛臭,還不如發憤圖強,再給Lakers這群成不了氣候的小將們一次機會,先把成績拿在手裡,等合約期限到了,籌碼更足了,也就可以到了那種說話『畫水耶間擋』的砍站了。

On this day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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