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一場有趣的宋朝飯局

Posted by winterbug | 書摘 | Tuesday 30 June 2020 00:50:18

饕客應該去宋朝
身為資深饕客,我一向奉勸其他饕客:如果你能回到過去,最好到宋朝。
假如到其他朝代,會吃不慣,甚至吃不消。

比如例如漢朝,先不說烹飪手法多麼單一,吃飯時沒有椅子就夠難受了。
漢朝人席地而坐,而且還跪坐,吃一頓飯得跪半小時(,我們不是日本人
,受得了嗎?)。

而魏晉南北朝,聚餐時,每人面前都擺一張小餐桌,分餐制大行其道,誰
也不跟誰搶,看似注重衛生。可是喝酒的時候卻共用一隻大酒盅或者大馬
勺,你一口,我一口,就像喝交杯酒。所謂「曲水流觴」、「推杯換盞」
(其實就是輪流分享彼此的唾液),除了熱戀中的情侶,誰願意這樣?

唐朝好一些,餐桌慢慢高起來,椅子慢慢增多,可以像現代人一樣舒舒服
服坐著吃飯,酒杯也不再共用了。可惜胡風太盛,酒席上流行唱歌跳舞,
主人跳著騎馬舞,唱著祝酒歌,像吃了瘋藥一樣朝你撲過來,你總得跳個
舞、唱支歌回敬主人吧?可是你不懂唐朝歌舞啊,(難道來個周杰倫的
《雙節棍》?不被全體客人群毆才怪!)。

至於元、明、清三代,對饕客來說也各有不如意處:元朝的高級飯局老是
有酸不拉嘰的馬奶酒,;明朝的高級飯局老是離不開壯陽補腎的虎狼藥;
至於清朝滿人的婚慶大典,酒席上琳琅滿目的肥豬肉,光看一眼就讓纖體
成風的現代人血壓上升。
所以說,你要想吃得舒服,吃得健康,以上朝代都別去,要去就得去宋朝

內褲和飯局
從傳世的的雕塑、壁畫和畫像磚上可以看出,至少在南北朝以前,古人吃
飯時一直跪在席子或者矮床上,即使到了唐朝和五代十國,還有一小撮守
舊的遺老在飯局上捨棄椅子,堅持跪坐。學者們早就注意到了這種奇特的
生活習俗,但是大家只知其然,而不知其所以然,從來沒有人指出當時為
什麼要跪坐。
到底為什麼要跪坐呢?原因很簡單:避免走光。
史前時代,我們的服飾特色是上衣下裳。裳就是裙子,無論男女都穿裙子
,而裙子裡面則不穿內褲。商周時代,我們學會了用袍子做內衣(後來袍
子變成外衣)。上衣下裳裡面多了一層袍子,走光的風險小了一些。到了
春秋戰國,褲子終於普及,可是當時的褲子沒有褲襠,甚至連褲腰都沒有
,一左一右套在兩條腿上, 「要害地方」仍然保持真空。
如果人伸開雙腿坐在地上,等於向對方露出下體,這種姿勢古稱「箕踞」
,意思是大腿叉開,想簸箕一樣坐著。當年荊軻刺秦王沒有刺中,就對秦
王箕踞,以此表示對秦王的蔑視。
酷襠的發明特別晚。從考古成果上看,至少東漢以前是沒有連襠褲的(有
人說漢朝宮女穿的「窮绔」就是連襠褲。窮绔只是在開襠褲上加了幾根扣
袢,不能算褲襠),所以東漢以前的成年人在開會和聚餐時,必須雙腿併
攏跪在地上,讓外衣垂下來護住要害部位,這就是古人以跪坐姿勢就餐的
由來。

假貨假肉
你可能會慨嘆世風日下,人心不古,其實人心從未「古」過。當年魯迅從
北京去西安,在車站買荷葉雞,揭開荷葉,裡面是塊膠泥;魯迅說他從中

國文化裡讀到兩個字 ―吃人,其實他還應該讀到另外兩個字―假貨。
宋朝文化盛世,美食琳瑯,夠讓人神往吧?翻翻 《武林舊事》:「賣買物
貨,以偽易真,至以紙為衣,銅鉛為金銀,土木為香藥。」各行各業都充
斥著假貨,再翻翻《癸辛雜識》:「今所賣鹿脯多用死馬肉為之,不可不
知。」秦有趙高指鹿為馬,宋有奸商指馬為鹿。
獐豝和鹿脯本來應該是用獐肉和鹿肉加工的肉乾,但是宋朝人周密在《癸
辛雜識》裡說,這些大多是用馬肉做出來的,而且還是死馬的肉,很不新
鮮。為什麼要用死馬的肉?因為宋朝缺馬,朝廷禁止宰馬,鮮馬肉不容易
得到,所以造假商販只能利用老死的馬,或者病死的馬。
與王安石同年的一個進士名叫蘇頌,此人在東京汴涼定居,調查過死馬變
獐鹿的黑幕。他說東京曹門外有兩條街,一條街專門出售豆鼓,一條街專
門收購死馬。死馬很便宜,買到手以後,剝皮取肉,切成大塊,先用爛泥
埋起來,過一、兩天刨出,外觀會很新鮮,但是不能吃,腐肉的味道太濃
,為去祛除異味,那些奸商大量採購豆鼓,用鹹豆鼓來醃製和燉煮死馬肉
,燉上一天,無論顏色、口感還是味道都和獐肉、鹿肉沒什麼區別了。
蘇頌從曹門那裡經過,「早行,其臭不可近;晚過之,香聞數百步」。早
上臭氣熏天,因為奸商剛剛刨出馬肉;晚上香飄,因為腐爛的馬肉已經被
加工成獐豝和鹿脯,可以批發給小販,讓他們去酒樓飯館推銷啦!


能吃的備胎

同樣是環餅,為什麼在不同地方有不同形狀?這和旅行方式有關。宋朝淮
北多盜賊,路上不安全,單身出門得有兵器防身,可是官府又嚴禁平民
帶兵器,所以大夥在綁腿裡暗藏一把帶鞘短刀,或手提一根齊眉棍(棍棒
不算兵器,可以正大光明地帶出門)。人們把環餅一枚一枚套在木棍上,
解決防身問題又安置了乾糧,很方便。而京畿地區的治安比較好,出門
不用帶棍棒,所以把環誁做成麻花或者饊子,往行囊裡裝不會太佔地方。
宋朝窮書生遊學大多負笈。「笈」是竹子編的書箱,下面分層可以放書,
上有涼篷可以遮陽擋雨;旁邊突出一些掛鉤,可以掛一些隨身物品,例
如梳子、手巾、清新口氣的牙香囊等,有可以掛環餅。我覺得書生的環
餅保持了最初的圓圈形狀,可以懸掛在書箱的掛鉤上,而麻花和饊子則
不能。早在南北朝,北方人趕馬車出遠門,會做一些特大號的環餅,時
稱「餢」,把餢掛在馬車後面,遠遠望去如同備胎。路上餓了,停下馬
車,取下「備胎」,抱著啃,「咯吱咯吱」香極啦!

東家和西賓
宋朝人十分講究用餐時的座次!! 一般來說,正式飯局都會在正廳進行,
正廳大門在南,主人坐在東邊,客人坐在西邊。時間久了,人們就稱主
人家叫「東家」或是「東道主」,而稱受人尊敬的這些客人叫「西賓」

方生勿折
宋朝講究「方生勿折」,這是一種道家理念,意思就是動物沒長大,果
實還沒成熟時,不要圍捕和採摘拿來當食物,不然會有天譴和報應,減
壽折福。

蘇東坡的雞尾酒
蘇東坡雖然懂酒,但不會釀酒,他曾經異想天開,用糯米摻蜂蜜來釀酒
,以為釀出來肯定很甜,誰知蜂蜜腐敗變酸,糯米長滿綠毛,成品酒五
彩斑斕,好像臭水溝。他不甘心嘗了一口,把腸胃喝壞了,拉稀拉到雙
腿發軟。《 避 暑 錄 話 》蘇子瞻在黃州作蜜酒,不甚佳,飲者輒暴下,
蜜水腐敗者爾。嘗一試之,後不復作。在惠州作桂酒,嘗問其二子邁、
過,雲亦一試之而止,大抵氣味似屠蘇酒。二子語及,亦自撫掌大笑。
二方未必不佳,但公性不耐事,不能盡如其節度,姑爲好事藉以爲詩,
故世喜其名。蘇東坡是很愛喝酒的,可惜量太窄,「飲酒終日,不過五
合」。花一天時間去喝,只能喝掉半升(五合為半升,宋朝辦升約三百
毫升),最多相當於一瓶易開罐啤酒。由於量窄,所以喝得少,由於喝
得少,所以剩得多,但又捨不得賣掉。
他家北牆有下有一長排酒罈子,每個罈子裡都裝著大半罈名酒。到了夏
天,罈子密封不好,蒼蠅、蚊子亂飛,蘇軾怕酒壞掉,找了一個大缸,
把勝酒統統倒進去,蓋上蓋子,封上黃泥,什麼時候來了客人。就從缸
裡舀酒待客。蘇東坡在黃州時給自己蓋過三間簡易房,房間四壁畫滿雪
景,美其名曰「雪堂」,那一缸混合酒就存在雪堂裡,故此為它取名「
雪堂義樽」。
其實蘇軾應該順手從雞尾巴上拔根羽毛「嘩啦嘩啦」把酒攪勻,然後改
名叫「雞尾酒」。我們知道大約七百年後,紐約某酒館一個叫貝特西.
弗拉納肯的侍從把幾種剩酒倒進一個大容器裡,冒充新酒給客人喝,
結果雞尾酒就橫空出世了。

酒杯十分滿
「蘸甲」在唐詩、宋詞出裡現頻繁出現
藏人信佛,彈茶三次是供養三寶(佛、法、僧);土家人信神,彈酒三
次是供養三光(日、月、光)。之所以都用無名指,是因為在藏人和土
家人心目中,無名指最高貴、最乾淨,用別的手指不合適。
唐詩宋詞裡的蘸甲卻和供養神佛沒有關係,只是一種比較形象的表達,
表示斟酒斟得很滿。用宋朝人的話說,「酒斟滿,捧觴必蘸甲」,斟得
太滿了,一端起酒杯,酒水溢出來,指尖上沾的全是酒,這才叫蘸甲。
中國人喝酒和老外不一樣,老外喝酒從不斟滿(除了喝啤酒),高腳杯
盛酒,杯子很大,酒很少,小口慢斟。中國人敬客講究「茶七、飯八、
酒十分」,酒杯必須斟滿,喝酒必須一飲而盡,不如此不足以表現豪氣
,不如此不足以表示好客。
吳芾<和魯季欽別後寄>:「他日相逢重把酒,莫辭蘸甲十分深。」我
為你斟滿,你為我喝乾。

On this day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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